
FAQ常見問答

主要取決於規模、營運風險與未來發展。
行號(獨資或合夥):申請流程較簡單、免用統一發票的起點較低(但營業額超過 20 萬元仍需開發票),且盈餘直接併入負責人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。缺點是無限責任,若有債務,負責人需以個人財產負擔。
公司(有限或股份有限公司):享有有限責任(以出資額為限),形象較佳,適合規模較大、有對外募資或長期發展計畫的企業。盈餘需先繳 20% 營所稅,分配給股東時再計入個人綜所稅。
可以選擇住宅地址,但必須符合以下條件:
- 房屋必須是自有或取得屋主(房東)的同意書。
- 必須符合土地分區使用管制規定(例如住宅區通常有營業面積、行業別與樓層的限制,不能做會產生噪音、汙染或大型倉儲的行業)。
- 若設在住宅,房屋稅與地價稅可能會從自用住宅費率改按營業用費率計算(通常稅金會增加),且水電費也會改以營業用計費。
適度即可,資本額並非越高越好。資本額代表股東的責任額度,若未來公司發生債務或清算,股東在資本額範圍內負責。此外,過高的資本額若無法交代資金來源,可能會引起國稅局關注。
公司一定要開發票;行號則是當單月營業額達到 20 萬元以上時,國稅局就會強制核定其使用統一發票,並改為一般營業人。
若每月營業額未達 20 萬元,則可向國稅局申請核定為「小規模營業人」(免用統一發票),每季由國稅局按查定營業額課徵 1% 的營業稅。
使用統一發票的一般營業人,營業稅是以每兩個月為一期(單數月的 15 日前)申報上一期。例如:1-2 月的營業稅,必須在 3 月 15 日前完成申報並繳納。
申報內容為「銷項稅額」(賣出東西收取的稅)減掉「進項稅額」(買進營業相關成本、費用取得的合法憑證稅額),差額為應納或留底稅額。
台灣企業主要有兩大核心稅負:
- 營業稅:每兩個月申報一次(單月 15 日前)。
- 營利事業所得稅(營所稅):採年度結算申報,時間為每年的 5 月 1 日至 5 月 31 日(申報上一年度的盈餘,稅率一般為 20%,未分配盈餘另加徵 5%)。
是的,一定要。
只要向政府辦妥營業登記,無論當月是否有營業收入、有沒有賺錢,都必須依法報稅。
若沒有營業收入,每兩個月仍需完成申報動作;若長期置之不理,會面臨國稅局罰款,甚至被廢止營業登記。
憑證是指能證明公司營運支出的合法單據。營業人買進貨品、原物料、支付房租、水電費、辦公文具、網路費、交通費(如高鐵、符合規定的公務車油資)等,只要取得開有公司統一編號的統一發票、收據或載有統編的電子發票,都可以作為公司的進項憑證或費用,用來扣抵營業稅或在年底結算時列為成本費用、減少營所稅負。
健保:只要公司有雇用員工(含負責人),負責人就必須強制以該公司作為投保單位投保健保,不能以眷屬身分依附他人。
勞保:若公司僱用員工達 5 人以上,依法強制投保勞保;若員工未滿 5 人,雖然勞保條例未強制,但負責人若要在公司投保勞保累積年資,必須有聘用至少 1 名員工並設立投保單位才可辦理(僅獨資負責人一人若無其他員工,無法單獨在自己的行號保勞保,需透過職業工會投保)。
稅法與相關法規(如會計準則、各類所得扣繳、勞健保規定)經常修法變更。
專業事務所能協助企業做好合法的節稅規劃、避免因漏報或憑證不符遭到國稅局補稅與裁罰。
將繁複的記帳、申報與報表編製交給專業人士,能讓創業者專注於核心業務與營運衝刺,降低行政與法律風險。